在西方,專利體系像社會保障體系、信用體系一樣,已成為社會“軟環境”至關重要的一環。德國專利制度以其覆蓋面廣、開放性和侵權懲罰的嚴苛性,成為保障科研成果轉化的最大平臺,并使企業受益無窮。
在德國,所有政府資助的研究項目,其研究成果有申報專利的義務。所有企業的研究成果,除個別不愿公開的商業機密外,大都會申請專利。社會各界向聯邦專利局申請的專利數,每年都在10萬件以上。
德國專利登記的規范性和公開性,保障了科研成果能獲得有效管理。在德國申請專利,所需文件包含了該技術的方方面面,以便其他人能夠根據專利登記內容完成同樣的生產。德國專利文獻庫全部對外公開,各機構、企業在進行新技術、新產品開發時,都會事先進行專利文獻檢索,避免重復開發和資源浪費。
雖然專利文獻全部公開,但專利侵權行為會受到嚴懲。如果侵權行為成立,不僅要承擔所有訴訟費用,還要根據專利可能帶來的經濟效益繳納罰款。在德國,一般企業如果存在故意侵權行為,面臨的不僅是經濟損失,絕大多數情況下會傾家蕩產。
在德國專利體系中,企業特別是大企業起著主導作用。2005年,德國企業申請的歐洲專利和國際專利,約三分之二來自前10大公司,中小型企業主要以國內專利為主,科研院所和大學生申請的比例只有6%。
德國大企業一般建有自己的專利管理制度,其主要形式是:企業總部設有知識產權文獻數據庫,實現內部數據交流和信息共享,避免重復研究;知識產權管理、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和法律部門之間經常溝通交流,重視知識產權相關法規的執行;企業子公司的知識產權部門定期向總部進行業務匯報或專題匯報,并形成正式制度。
由于中小企業沒有能力配備專利部門,在德國出現了大量的專利中介,負責中小企業研究成果的專利化工作。獲得德國慕尼黑大學量子物理學博士學位的沃克爾·路德斯迪克就職于柏林一家專利律師事務所,他介紹說:“專利律師事務所是德國最主要的律所類型之一,我們不僅協助企業評估科研成果、申請專利,還經常舉辦推介活動,幫助專利交易。處理專利糾紛僅是我們工作的很小一部分。”
為促進專利成果的轉化,德國政府鼓勵發明人設立公司,并建立了促進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的一系列制度。如德國CAESAR研究中心通過“新技術孵化器”制度,鼓勵引導發明人設立公司實施專利技術。該中心為發明人提供公司法律事務服務,負責組織專利出資入股談判、專利評估作價,聯絡風險投資,提供公司管理人員和經理人員,甚至為新公司提供實驗室、設備出租服務。
總之,在完善的專利制度下,科技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已成為德國企業發展的核心驅動力。德國政府同時也明確提出將繼續完善專利制度,縮短研究與產品、大學與企業之間的距離。